1. 訂單成立後一律不接受更改/取消訂單。
2. 所有已售出或預訂的貨品,不設退換服務。
3. 如貨品存在品質問題,請在收到貨品後的七天內與本店取得聯繫 [*註]。
[*註] 無法辦理退換貨的情況:
a) 逾期與本店取得聯繫(收到貨品後的七天內),恕無法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b) 欠缺原包裝、吊牌、附件不齊全、人為損毀,恕無法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c) 圖片與實物的色差問題、測量方式的標準不同、輕微脫線、皮革壓紋、鞋底微痕、已經使用、曾被修改、已下水洗滌/染色/縮水、沾有非貨品的氣味(如香水/香薰/香煙/汗味/異味/洗衣液/柔順劑等),恕無法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4. 如發現退換貨品並不符合上述退換貨之條件,該貨品將退回至顧客的原寄地址,而顧客需自行承擔期間所產生的運費及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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